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廣州、深圳、佛山、惠州、東莞、中山市交通運輸局,佛山、東莞市軌道交通局,廣州、深圳、珠海、河源、東莞、中山、陽江、湛江、茂名市水務局,清遠市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我省施工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自我約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我廳制定了《“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向我廳報告。

特此通知。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5月27日

(聯系人:沈思遠,聯系電話:020-83133524,傳真:020-83133587,郵箱:jt_zac@gd.gov.cn)


“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按照《廣東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計劃》《廣東省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貫徹落實全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計劃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精神,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源頭防范、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推動施工企業實現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指導和督促我省施工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不斷完善自我約束的內生機制,形成責任體系更加健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關愛氛圍更加濃厚的安全生產新局面。

到2021年底,全省施工企業(包括本省企業、中央在粵企業及外省在粵企業,下同)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基本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承諾公示”落實率達100%;全省施工企業安全風險管控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斷完善,施工安全風險及管控措施“一企一標準”和“一項目一清單”落實率達100%。

三、工作任務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指導和督促轄區內施工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要工作任務如下: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施工企業黨員干部要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二是在施工企業辦公場所和工程項目設置安全生產宣傳欄,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傳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等。三是在施工現場設置“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生命重于泰山守住安全底線”“安全生產必須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等安全生產宣傳標語。

(二)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一是以企業文件形式明確企業各層級負責人、企業安全生產有關職能部門及其人員、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要在項目部上墻公開;二是以企業文件形式對開展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日常檢查、考核和獎罰等方面作出規定并認真實施;三是企業法定代表人要與工程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工作責任等;四是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要對項目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常態檢查和定期小結,項目部應設置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文檔,存放相關文件資料;五是項目開工后,施工總承包單位一季度內不少于一次向屬地工程建設主管部門主動報告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履行情況,包括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保障安全投入、風險預防和隱患排查整治、應急救援演練、人員教育培訓以及危大工程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等。

(三)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配備和安全生產費用。一是嚴格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設置企業和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二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要加強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和指導,依職責開展有關工作;三是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架構圖要在項目部上墻公開。四是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有關規定,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并確保專款專用。

(四)全面落實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中央和外省在粵企業區域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分支機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并嚴格執行;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落實與投入;根據有關要求和企業實際部署和推動工作開展,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企業(分支機構)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及時、如實按有關規定報告。全面落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八個一次”措施要求:即每個月至少帶隊開展一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抽查;每季度至少主持召開一次重大風險研判工作會議;每年至少主持召開一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成效總結會、向員工做一次安全生產工作述職、組織簽訂一次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知識技能競賽、參加一次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參加一次安全生產知識技能培訓。

(五)建立健全企業安全承諾制度。建立完善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承諾制度。一是主要負責人就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確保安全生產投入及建立應急機制等情況向社會和全體員工公開承諾。二是分管安全負責人就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嚴格風險管控、強化隱患治理及開展全員安全教育等情況向社會和全體員工公開承諾。三是項目負責人就執行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保障員工防護等情況向企業和項目部全體員工公開承諾。安全生產承諾書通過企業宣傳欄、門戶網站等途徑向社會公開。

(六)建立安全生產“一線三排”機制。按照《廣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一線三排”工作指引》工作要求,深化企業和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一是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明確隱患排查的目標和任務、組織機構及職責、資金保障、閉環管理程序、記錄(臺賬)、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等;二是科學編制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計劃,明確參加人員、排查內容、排查時間、排查安排、排查記錄等事項;三是完善安全事故隱患排序機制,對照《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法(試行)》隱患分級分類標準,細化編制本單位隱患分級分類標準,按照危害程度、整改難度對排查出的隱患合理排序,制定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實現施工安全風險及管控措施“一企一標準”和“一項目一清單”;四是建立公司、分支機構、項目部、班組四級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推動全員主動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全程記錄報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實現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報的閉環管理。

(七)強化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一是加強施工前辨識。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辨識危大工程,編制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加強全過程管控。二是落實前期保障措施。施工單位應在投標時制訂危大工程清單并明確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及時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術措施費和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相應條款。三是嚴格方案編制審批。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組織施工;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組織專家論證。四是全面推行風險主動公告。危大工程施工前,施工總承包單位需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前5個工作日內,牽頭匯總分包單位和監理單位有關情況,向屬地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危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人員到崗承諾、安全應急預案等。五是嚴把方案交底關。項目管理技術人員必須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由雙方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共同簽字確認。六是強化現場監督管控。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第一責任人,危大工程施工期間必須在施工現場履職,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時,施工單位負責人應當帶班檢查。

(八)持續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工作實施細則》等文件的部署安排以及《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33000-2016)、《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等標準規范要求,積極開展標準化創建和自檢自查工作。一是每月開展不少于一次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自評;項目完工或辦理終止施工手續的,要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標準化總體性的自評。二是每季度至少對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進行一次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納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總體性自評材料和企業本年度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當中。三是大力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手冊信息化應用,對施工過程、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等環節實行信息化管理。

(九)全面推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一是每季度至少進行1次全員培訓,每月至少進行1次關鍵崗位作業人員培訓;二是建立健全員工安全培訓獎懲制度,調動員工參加安全培訓的積極性,讓不參加安全培訓的員工受到處理,同時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檔案;三是在施工現場推行每日班前晨會做法,強調當天班組作業流程、安全管理要求及存在風險等重點內容。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21年6月15日前)。各地各有關主管部門要廣泛宣傳、全面發動,把活動內容和工作要求貫徹到企業,大力營造扎實開展“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的濃厚氛圍。同時,結合本地實際細化主要內容、工作措施等具體事項。

(二)自查自糾(2021年6月16日至9月30日)。各地各有關主管部門指導和督促所轄企業對照本方案工作任務扎實開展活動,認真查擺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落實整改,并于9月30日前填寫《“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企業自查自糾用表)》(詳見附件)以及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備查。

(三)督促檢查(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各有關主管部門應結合日常工作對所轄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進行檢查,對工作扎實、效果顯著的企業進行宣傳推介;對工作不落實,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企業依法予以行政處罰。階段性工作落實情況請于12月31日前書面報我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我廳將結合2021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分片區專項巡查,隨機對部分地區、企業開展“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工作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并適時通報有關情況。

(四)開展“回頭看”(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各施工企業對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相關問題閉環整改。各地各有關主管部門對本地區“落實施工企業安全主體生產責任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活動按要求開展。

(五)總結提升(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各地各有關主管部門全面總結“落實施工企業安全主體生產責任專項行動”的經驗和成效,查擺問題、總結經驗,完善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2022年5月10日前,各地各有關主管部門將活動開展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我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的組織開展,主要負責人要專題研究部署,分管負責人要認真抓落實。要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加強指導和督促,確保工作到位。施工企業要將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作為今年安全生產工作的主線,對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要將主體責任落實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日常安全管理等緊密結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進、相互促進。

(二)突出工作重點,強化檢查督促。各地各有關主管部門要結合《廣東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計劃》《廣東省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貫徹落實全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計劃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將近年來發生過生產安全事故、建設項目較多、日常檢查發現問題較多的施工企業作為重點,加大督導頻次和力度,對“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開展不力、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企業要責令限期整改,對問題突出的要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所承建的工程項目安全隱患問題突出的施工企業,要依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核查。經核查屬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發證機關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并責令限期整改。相關行政處罰信息應記入企業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

(三)進行廣泛宣傳,營造活動氣氛。要充分發揮互聯網、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作用,全方位、多層次宣傳開展“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引導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開辟專欄,大力宣傳活動中的先進典型,發揮其引領示范作用,推動活動深入開展;對不作為、消極應付的施工企業要予以公開曝光。


附件:“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企業自查自糾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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