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服務中心
關于變更審核要求的公告
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第一點第二條的相關規定:“一級建造師注冊專業有效期已過期的,應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注冊專業仍在有效期內的,應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提出延續申請;注冊專業有效期屆滿且未提出延續注冊申請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冊專業失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自2022年1月1日起,依據“三庫一平臺”對接的“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四庫)”數據,通過安管系統實時審核時,如企業申請項目負責人B證考核合格證書業務,使用一級建造師注冊執業資格的,該注冊執業資格必須在有效期內,否則不予受理相應業務辦理。
特此公告。
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服務中心
2021年11月5日
原文鏈接:關于變更審核要求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