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廣東省安管人員服務中心
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確保廣大企業考生及考務人員身體健康安全,有效提高我省“安管人員”考務工作效率,提升公共資源有效利用,在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礎上,采取以下兩個措施,為建筑施工企業提供更多的優質便利服務。
一、延長報名截止時間,縮短打印準考證時間
根據“安管系統”的設置,企業在“安管系統”考試報名截止時間前可自行退回考試申請,為有效提高考務效率、降低缺考率,現延長報名截止時間、縮短打印準考證時間,具體變更如下表:
二、受理企業考生重新報考的申請
(一)受理條件及范圍
報考“安管人員”考試的考生因以下任一原因無法參加考試,導致第二次缺考的。
1.“安管人員”考試報名時間截止前“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無帶*區域,且“安管人員”考試報名時間截止后至考試當日,此時間段內“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有帶*區域的,按《廣東省“安管人員”考試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書》防疫要求未能參加考試的考生。
2.“安管人員”考試當日,考生因處于疫情管控、封控區域內,導致無法出行,未能參加考試的考生。
(二)申請程序
1.所需的材料
(1)重新報考申請表(見附件);
(2)考生身份證、準考證;
(3)報名截止當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http://wsjkw.gd.gov.cn/)內“最新疫情風險等級提醒”的全頁截圖;
(4)考試報名時間截止后至考試當日,此時間段內“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截圖;
(5)獲取“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所用電話號碼運營商的繳費發票(發票內容含考生姓名與電話號碼);
(6)疫情封控、管控區域街道或防疫管控部門開具的考試當日考生在旅居地被隔離的證明材料(蓋出具證明單位公章)。
申請受理原因1需提供材料((1)至(5)),申請受理原因2需提供材料((1)、(2)、(6)),需在提交材料的每一頁上加蓋申請企業公章。
2.受理期限
(1)企業需從報名時間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并同時將以上加蓋企業公章材料的彩色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agryfwzx@gdjky.com。
(2)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7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重新報考申請表
?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服務中心
2022年4月7日
原文鏈接:關于疫情期間延長報名時間和重新報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