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信息化管控的通知

來源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信息化管控的通知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信息化管控的通知



各區住建局、空港委國土規劃建設局,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各項目有關單位:

為落實好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工程全流程、全要素管控要求,防范安全生產風險,根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66號),結合《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通知》(穗建質〔2020〕216號,下稱“216號文”)應用情況,現就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信息化管控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計劃安排管理

落實起重機械在廣州市建筑起重機械全流程管理系統上關于重要時期實施作業的告知責任要求。起重機械設備(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入場及作業前3日須報送實施作業計劃(包含安裝、附墻、頂升、加節、降節、拆卸等危險性較大作業),由安裝單位在全流程管理系統告知,并經系統同步知會總包、監理單位和監督組后方可實施作業。如實際作業時間與計劃不符及調整變更時,應在系統中提前24小時予以變更,確保作業時間準確。

二、強化關鍵作業環節雙確認

加強起重機械裝拆過程關鍵節點的監護人管控“雙確認制”。起重機械安裝、頂升、拆卸作業過程中,在關鍵節點(見附件1)增加監護人把關,在全流程管理系統中記錄作業行為:

(一)第一個監護人是安裝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其工作職責是在起重機械安裝、附墻、頂升、加節、降節、拆卸等危險性較大作業過程中,專業技術人員代表有資質的安裝單位,對作業人員的具體實施過程進行管控,包括對作業工人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督促作業過程按方案和操作規程實施、及時糾正違規作業以及對安裝頂升完成的工藝質量進行自檢驗收等。第二個監護人是總承包施工單位現場專職機械管理人員,其工作職責以216號文要求為準。

(二)全流程管理系統給予上述兩名監護人賬號密碼,對每次的安裝、附墻、頂升、加節、降節、拆卸等危險性較大作業過程的關鍵節點進行監管。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通過全流程管理系統移動端對關鍵節點作業完成狀況進行拍照上傳,監護人現場點擊確認完成情況及其安全性,則進入下一關鍵節點;不點擊則產生系統提醒警示信息。

三、強化信息化監測

我市范圍內新開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塔式起重機設備應安裝配備安全監控系統,并接入廣州市建設工程智慧監管一體化平臺進行實時安全監控管理(見附件2)。安全監控系統應符合國家標準 GB/T37366—2019(見附件3),須通過國家特種設備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型式試驗報告,具有對塔式起重機的定位坐標、起重量、起重力矩、起升高度、幅度、回轉角度、運行行程信息進行實施監視、報警提醒功能和數據存儲功能,且必須確保原有安全裝置及電氣控制系統的功能和性能完好,提倡安全監控系統設備出廠標準化配備。使用單位、安裝單位必須持續對安全監控系統設備進行后期維護直至設備拆除退場。按照216號文要求,塔式起重機司機室必須安裝監控攝像頭并聯網一體化平臺,對司機的操作行為進行實時監控。

四、強化監管抽查及共建共治共享

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實施。市、區兩住建主管部門應結合起重機械作業計劃安排,強化現場抽查檢查,要督促新開工房屋建筑工程積極使用信息化安全監測技術,嚴格落實起重機械裝拆過程關鍵節點的監護人管控“雙確認制”,鼓勵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設備加裝安全監控系統,我局將在質安誠信量化評價加分政策中給與支持。結合《廣州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鼓勵各起重機械企業及項目單位推行起重機械數字化管理,并與政府平臺相關數據信息交互共享,營造起重機械安全共治監管新模式。如涉及一體化平臺聯網接入的技術咨詢,請徑向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業監測與研究中心反饋(zajs@g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施工升降機和塔吊安拆關鍵節點

2.廣州市建設工程智慧監管一體化平臺起重機械安全監控數據接入操作手冊

3.《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及數據傳輸規范》(GBT37366-2019)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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