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延長2022年11月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繳款期限有關事項的通告
2022年第7號
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將我市所屬期為2022年11月的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繳款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20日。
一、用人單位在2022年12月20日前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11月社會保險費的,視同正常繳費,相關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
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延繳人員,在2022年12月20日前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11月的社會保險費,視同正常繳費,相關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
適用社會保險費階段性緩繳政策的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其繳款期限按照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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