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專項動態核查(第三批)工作的通知

來源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專項動態核查(第三批)工作的通知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專項動態核查(第三批)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化我市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22號)的相關規定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作要求,近期我局將對河南省企業以重組分立方式將資質遷入廣州市的企業資質,組織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專項動態核查工作,核查工作分批進行。現將第三批專項動態核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對象

本次核查對象為2022年6月以來河南省企業通過重組分立方式將資質遷入我市的部分企業,具體詳見附件1《建筑業企業資質專項動態核查清單(第三批)》(以下簡稱《核查清單(第三批)》)。

二、核查內容

(一)主要核查企業的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辦公場所等是否仍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要求。

(二)核查期間如企業將資質再分立到外市企業,或者企業變更注冊地到外市,核實后如實登記。

三、核查安排

(一)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被列入核查清單的各有關企業應對照《標準》,針對《核查清單(第三批)》所列的本企業建筑業企業資質事項現有情況提供核查資料(資料要求見附件2),確保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辦公場所等主要指標滿足《標準》要求。企業應于2023年3月15日前將《標準》要求考核的建筑業企業資質事項核查資料以書面的形式報至核查部門,具體詳見《核查清單(第三批)》標明的核查部門。

(二)2023年3月16日起,我局將組織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等采取現場核查、資料核查等形式進行動態核查。對核查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企業,將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22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執行。

四、核查要求

(一)各建筑業企業要高度重視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做好企業自查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按通知要求如實提供各項資料,不配合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將依法處理。

(二)請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對照《核查清單(第三批)》,主動聯系企業并建立核查臺賬,于2023年5月20日前將最終動態核查情況報我局。


附件:

  1. 建筑業企業資質專項動態核查清單(第三批)

  2. 2.資料核查要求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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