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實施工作的通知

來源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實施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實施工作的通知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及有關工作機構: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支持推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構建與澳門一體化高水平開放的新體系,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省人民政府決定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調整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及其工作機構實施?,F就委托實施涉及我廳的有關行政職權事項通知如下:

一、委托實施的省級行政職權事項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調整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及其工作機構實施的決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0號),原由我廳實施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等5項省級行政職權委托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及其工作機構實施。具體如下: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實施工作的通知


二、實施委托事項的要求

(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

承接單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應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7號)規定,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委托實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建質〔2023〕1號)明確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嚴格依照委托范圍、內容、流程等規范,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工作。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僅限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定)。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要切實履行職責,依托“新版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https://skypt.gdcic.net/#/user/home,以下簡稱“新三庫一平臺系統”)實施上述調整事項,制定并向社會公布辦事指南,明確辦事流程、辦理時限等相關工作要求,嚴格依法依規實施調整事項。辦理結果在“新三庫一平臺系統”公示公告,行政許可決定書、資質證書均采用電子證書,在“新三庫一平臺系統”中制作并送達申請人。

(三)對勘察、設計單位未依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進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勘察、設計的行政處罰;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或房地產估價師出具虛假或有重大差錯的評估報告的行政處罰。

承接單位要按照《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常用流程和文書示范文本》要求強化行政處罰全過程記錄,健全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規定和我廳印發的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的有關要求,作出行政處罰。

(四)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運輸車、攪拌車、泵送車、攪拌機、存儲器(含散裝水泥中轉庫)計量器等設施、設備的備案。

委托事項實行網上備案制。承接單位要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散裝水泥設施設備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建科函〔2019〕1275號)要求,督促有關單位在“廣東省散裝水泥發展應用監管信息系統”上進行備案,并加強對散裝水泥設施設備情況動態核查,及時掌握企業生產與設備相關信息。承接單位要建立完善誠信檔案,實行差異化管理,公開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引導行業自律。

三、職責劃分

(一)承接單位要依法依規實施上述事項,不得將委托事項再委托其他機關、組織或個人實施。要結合實際編寫并向社會公告被委托事項的辦事指南,及時登陸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http://19.15.0.100/zwml-cas/login?service=http://19.15.0.100:80/zwml-admin/shiro-cas),做好相應事項實施清單、權責清單的編制和維護工作。要完善管理制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法制審核制度),加強對被委托事項實施的管理,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做好審核發現問題的處置,對被許可企業從事許可事項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并及時公開有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依法承擔委托權限范圍內實施委托事項所產生的法律后果。在實施委托職權和監管過程中發現當事人存在其他違法行為超越監管范圍的,應當協助調查取證并將處罰材料及時移送給有處罰權的單位。定期對委托事項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并于每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實施情況報送我廳。

(二)委托單位將會同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加強對委托事項實施的指導,結合工作實際,采取隨機抽查或定期開展評估等方式強化監管。依法承擔承接單位在委托權限范圍內以委托單位名義實施委托事項的法律責任。在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后,可根據承接單位的過錯依法予以追責。

四、委托實施日期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0號,調整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及其工作機構實施的省級行政職權,自2023年4月1日起由承接單位實施。

特此通知。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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