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開展2024年下半年全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鎮街(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檢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7號)有關精神,按照《檢驗檢測領域綜合治理行動方案》(粵市監〔2024〕43號)《廣東省住房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專項治理的通知》(粵建質〔2024〕153號)要求,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市場秩序,嚴厲打擊檢測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現決定即日起至12月20日開展2024年下半年全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注冊地址在東莞市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在莞建立信用信息檔案并連接檢測監管平臺的室內環境質量檢測機構及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安裝質量檢測機構(具體受檢企業名單詳見附件1)。
二、檢查內容
(一)檢測機構資質情況。重點檢查檢測資質范圍相對應的計量認證、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工作場所,以及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等方面。
(二)檢測機構檢測行為。主要包括:1、是否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檢測;2、是否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3、檢測報告是否經檢測人員簽字、檢測機構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簽字人簽署,并加蓋檢測機構公章或檢測專用章;4、是否按規定上報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檢測不合格事項等;5、是否按要求做好檢測資料檔案管理及單獨建立檢測不合格項目臺賬;6、檢測技術人員參加能力考試通過情況;7、是否按要求錄制檢測視頻;8、參加比對試驗情況等。
(三)檢測機構安全管理情況。主要包括:1、是否定期開展檢測人員安全教育培訓;2、企業安全負責人、檢測人員檢測安全應知應會考核情況;3、配備安全防護用品情況等。
(四)信息化建設管理情況。主要包括:1、各檢測機構登記錄入省和市檢測監管服務平臺情況;2、檢測數據采集上傳情況等。
三、檢查時間和方式
本次檢查分為企業自查自糾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檢查組檢查兩個階段。
(一)企業自查自糾。即日起至11月24日,各檢測機構對所承接的檢測業務組織自查自糾,結合工作管理制度建設、各項制度落實、人員管理、檢測行為、視頻同屏同步情況、虛假檢測行為等實施重點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二)檢查組現場檢查。11月25日至12月20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派出檢查組對檢測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對現場檢查情況進行量化打分(詳見附件2)。
四、其它事項
(一)各檢測機構要高度重視此次檢查,在檢查組到達檢查現場時,受檢機構應提供2024年上半年檢查之日至本次檢查之日的相關資料備查。
(二)受檢企業在檢查組離場前不能提供資料的,相應項目的應得分作零分處理。檢查組離場前受檢人員不能到場的當作人員不在崗處理。
(三)檢查過程中發現檢測機構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嚴肅查處,對存在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不予延期,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四)我局將對檢查結果在網上進行通報,并將檢查情況作為對各檢測機構實行差異化管理及年終量化評價的重要依據。
附件:1.東莞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查工作受檢企業名單.xls
2.東莞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專項檢查表.xls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1月7日
原文閱讀:關于開展2024年下半年全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