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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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一級資質標準
18.1.1 企業資產

凈資產1000 萬元以上。
18.1.2 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5 人,且結構、材料或化工等專業齊全。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防水工、電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30 人。
18.1.3 企業工程業績
近5 年承擔過下列2 類中的1 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200 萬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1項或單項合同額150 萬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3 項;
(2)單項合同額500 萬元以上的防腐保溫工程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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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二級資質標準
18.2.1 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 萬元以上。
18.2.2 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3 人,且結構、材料或化工等專業齊全。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防水工、電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15 人。
(4)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 項。


18.3 承包工程范圍
18.3.1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建筑防水、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
18.3.2 二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 萬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單項合同額600 萬元以下的各類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