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辦理指南

核準事項

  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含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

主辦機構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法律法規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五、《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

  六、《廣東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9號)

  七、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等11個部門規章的決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32號令)

  八、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還需符合

  (一)《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建設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第113號)

  (二)《<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建設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第121號)

核準范圍和條件

  一、適用企業

  (一)在我省范圍內工商注冊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

  (二)駐粵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業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企業,除住房城鄉建設部許可的資質以外的其余資質序列及等級。

  二、審批范圍

  (一)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含公路、水運、水利、通信總承包二級,不含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

  (二)鐵路、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三)鐵路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三級資質;

  (四)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一級資質(不含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及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五)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三、審批條件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

  (二)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等11個部門規章的決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32號令)

  (三)《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14〕159號)

  (四)《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15〕20號)

  (五)《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明確建筑業企業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專業技術人員標準的通知》(粵建許函〔2015〕1710號)

  (六)《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254號)

  (七)《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

  (八)《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07〕72號)

  (九)《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實施辦法>的通知》(建市〔2010〕210號)

  (十)《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

  (十一)《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知》(建辦市函〔2015〕870號)

  (十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

  (十三)《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我省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相關工作的通知》(粵建許函〔2015〕710號)

  (十四)《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我省建筑業企業資質簡單換證工作的通知》(粵建許函〔2015〕2331號)

  (十五)《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我省建筑智能化等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換證相關工作的通知》(粵建許函〔2015〕2154號)

  (十六)《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凈資產指標考核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77號)

  (十七)《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報送<建設工程企業基本信息表>的通知》(粵建辦許函〔2010〕581號)

  (十八)《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填報<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受理信息采集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建辦許函〔2010〕662號)

  (十九)《廣東省建設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開始啟用“取得二級建筑師、二級結構工程師、二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人員從業情況信息公開平臺”的通知》

  (二十)《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在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中認定第一批建筑業企業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頒證機構名單及其證書名稱的通知》(粵建許〔2015〕100號)

  (二十一)《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的實施意見》(粵建人函〔2015〕1157號)

  (二十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建筑工人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粵建人函〔2015〕1085號)

  (二十三)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網上申報和審批系統試點工作的通知》(建辦市函〔2015〕1184號)

  (二十四)《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取消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和個人執業資格初審事項后續銜接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16〕8號)


  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核準的建筑業企業資質(不含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程序

  (一)網上上傳材料。企業登陸廣東建設信息網“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并在網上生成申請表。同時,企業在網上按照資質申辦平臺提示將附件申請材料電子文檔一并上傳系統。

  (二)網上遞交申請。網上預申請通過后,企業將申請材料電子文檔(包括申請表電子文檔和附件申請材料電子文檔)直接在網上提交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企業無需向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市(含佛山市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報送紙質申請材料,網上申請信息也不用經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市(含佛山市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交。

  (三)領取辦理結果。提出資質申請的企業,在“三庫一平臺”上查詢申報件辦理狀態為“可取件”后,企業持《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可自行登錄行政服務平臺在申請事項列表“操作”欄處打印)、法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資質證書(新申請資質的企業不需提交資質證書)到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辦事窗口領取辦理結果,或在網上提出申請通過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

  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許可的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程序

  ?(一)網上填報申請。企業登陸廣東建設信息網“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進行網上填報。網上填報通過后,企業在網上打印由系統生成的紙質申請表(加蓋企業公章)。網上申請信息經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市(含佛山市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核驗紙質材料。企業到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市(含佛山市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驗紙質附件申請材料原件。省屬國有企業(廣東省國資委直接監管)和工商注冊所在地在廣州市的企業到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外辦事窗口核驗紙質附件申請材料原件。

  (三)遞交申請材料。企業經辦人持法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外辦事窗口遞交紙質申請材料(包括加蓋企業公章的紙質申請表和經核驗原件的紙質附件申請材料),領取接收憑證。

  申請材料包括:

  1.廣東建設信息網“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生成的紙質《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須加蓋企業公章。

  2.經核驗原件的紙質附件申請材料。

  (四)領取辦理結果。提出資質申請的企業,在“三庫一平臺”上查詢申報件辦理狀態為“可取件”后,企業持接收憑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資質證書(新申請資質企業不需提交資質證書)到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外辦事窗口領取辦理結果,或在網上提出申請通過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

申報材料

  一、申請材料總清單

  請參閱《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15]20號)附件2《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清單》要求。

  二、申報材料

  (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核準的建筑業企業資質(不含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工程方面資質)需網上提交材料

  企業申請資質一體化換證,首次申請資質,申請資質增項、升級、簡單變更、重新核定資質(跨省變更、合并、分立、改制重組、外資退出)等事項,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清單》要求,應在網上提交電子申報材料,按照“綜合資料、人員資料、業績材料”的順序上傳電子資料,不要求報送紙質材料。

  1.綜合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彩色掃描件。

  (2)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的彩色掃描件。(首次申請時不需要提供)

  (3)企業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彩色掃描件(申請增項、升級時需要,首次申請時不需要)。

  (4))辦公場所證明(首次申請時需要,申請增項、升級時不需要)。

  (5)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于自由產權的出具產權證明彩色掃描件;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彩色掃描件)。(申請升級時需要,首次申請和申請增項時不需要)

  (6)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彩色掃描件。

  (7)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彩色掃描件。(首次申請時不需要)。

  (8)企業需附加提供的材料(根據企業自身情況)。

  (9)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10)《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企業業績匯總表》(申請升級時需要,首次申請和申請增項時不需要)。

  2.人員資料

  (1)企業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彩色掃描件。

  (2)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彩色掃描件(首次申請、申請增項時需要,申請升級時不需要提供)。

  (3)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彩色掃描件(首次申請、申請增項時需要,申請升級時不需要提供)。

  (4)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彩色掃描件(首次申請、申請增項時需要,申請升級時不需要提供)。

  (5)企業主要人員社會保險證明(社會保險證明是指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對賬單或加蓋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公章的單位繳費明細,以及企業繳費憑證(社會保險繳費發票或銀行轉賬憑證等證明);社會保險證明應至少體現以下內容:繳納保險單位名稱、人員姓名、社會保障號(或身份證號)、險種、繳費期限等。首次申請時提供申報前1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申請增項和升級時提供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3.業績材料

  首次申請、申請增項時提供下列第(1)項資料;申請升級時提供下列第(2)項業績資質。

  (1)企業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業績表和業績完成單位出具的個人業績證明。

  (2)企業代表工程業績

  (a)工程業績中標通知書彩色掃描件。

  (b)工程合同(主要頁面)彩色掃描件。

  (c)工程竣工(交工)驗收文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鑒定書彩色掃描件(需包含參與驗收的單位及人員、驗收的內容、驗收的結論、驗收的時間等內容);境外工程還應提供駐外使領館經商部門出具的工程真實性證明文件。

  (d)涉及到層數、單體建筑面積、跨度、長度、高度、結構類型等方面指標,應提供反映該項技術指標的圖紙彩色掃描件。

  (e)涉及到單項合同額、造價等指標的,應提供工程結算單彩色掃描件。

  (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核準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工程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需要提交紙質材料

  1.申請表。企業申請資質需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兩份紙質申請表)、附件資料(1套)。其中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等方面專業資質的,每涉及一個方面專業,須另增加紙質《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1份、附件資料1套。另外,需要在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市(含佛山市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完成原件核對的企業,如當地主管部門需留存紙質《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則企業應當按照要求增加紙質《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份數。

  2.紙質附件材料要求。企業應按照“綜合資料、人員資料、工程業績資料”的順序裝訂,規格為A4型紙,并有標明頁碼的總目錄及申報說明,采用軟封面封底,逐頁編寫頁碼。使用復印件的,原則上應使用彩色復印件。

  3.紙質材料清單。企業首次申請資質,申請資質增項、升級等事項,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清單》要求,提交相應紙質材料。所需材料請參考“(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不含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工程方面資質)需網上提交材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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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結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經分管廳領導批準,可延長10個工作日。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需送同級有關部門會審的,部門會審時間不計算在行政許可辦理期限之內。

收費項目

收費標準

  無

申請表格名稱及獲取方式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和填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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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0-83133642

投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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