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申請資質的人員社會保險必須以申報企業名義繳納,以個人名義繳納無效。申報企業按以下情形為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可以認可:(1)在企業注冊所在地以本企業名義為有關人員繳納社會保險;(2)在企業注冊所在地以外的地區以本企業名義為有關人員繳納社會保險(需提供在當地取得的社保登記證);(3)在企業注冊所在地以外的地區以本企業分支機構名義為有關人員繳納社會保險(需提供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及在當地取得的社保登記證)。

企業遺失住房城鄉建設部頒發資質證書的,應當持以下材料,經其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到我部辦公廳受理辦辦理。(1)申請補辦資質證書的申請;(2)《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審核表》及電子文檔;(3)全國性建筑行業報刊或省級以上(含省級)綜合類報刊上刊登遺失作廢的聲明。

企業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30日內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企業資質證書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頒發,且涉及企業名稱變更的,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辦理。除此以外的資質證書變更,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級或設區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

企業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30日內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其他日常資質證書變更事項,也需在30日內辦理變更手續。企業未按照規定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社會保險證明指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頒發的養老保險手冊及對帳單,或加蓋社會統籌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公章的單位繳費明細和繳費憑證(個人繳費的社保不予認可)。社保證明材料內容中應包括:繳納保險單位名稱、人員姓名、社會保障號(或身份證號)、險種、繳費期限等;同時應附企業的繳費憑證(社保繳費發票、或銀行轉帳憑證、或地稅局出具的稅收通用繳款書(完稅證明)等)。